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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名签订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被冒名人追认前能否撤销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由

添加时间:2021年11月14日 来源: 厦门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xalawyerht.com/

  宋,厦门合同纠纷律师,现执业于福建建达(厦门)律师事务所,为人谦和,办案认真、务实,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,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秉承 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的原则,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,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。

  

冒名签订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被冒名人追认前能否撤销

一、冒名签订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被冒名人追认前能不能撤销

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,冒名签订的合同如果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,合同被追认之前,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。

二、相关法律规定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;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,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,该合同有效,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、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,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。

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。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拒绝追认。合同被追认之前,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。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。

第四十八条;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,未经被代理人追认,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,由行为人承担。

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。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拒绝追认。合同被追认之前,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。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。

以上知识就是对“合同撤销”的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,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,冒名签订的合同如果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,合同被追认之前,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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